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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书诺已经想好措辞,打算将肖楚良狠狠骂一顿再赶走,但是打开房门后,她一下子哑火了。

原来房间被打扫得一尘不染,干净整洁的样子让她怀疑自己走错了门。

客厅饭桌上已经摆放了碗筷,一碟青翠欲滴的炒菜心,一盆蘑菇碎肉汤正在冒着热气。

那诱人的香味若有若无地冲向鼻子,王书诺深深地吸了一口。

王书诺是南方人,不怎么能吃辣。

上一世嫁给韦益城后,在饮食方面,她不得不“入乡随俗”,家乡的清淡小菜很少能吃到。

“回来了,还有一道菜就可以吃饭了……你是不是先去洗洗。”

肖楚良从厨房里探身子,热情地打招呼。

不过见到王书诺的衣服上,有一大块淡淡的污迹,脸上的笑容慢慢僵硬。

“哦,好。”王书诺注意到对方目光所落下的地方,尴尬地返回房间。

二十分钟后,她洗好澡,穿戴整齐走出来。这时,桌上又多出一盘油光发亮的白斩鸡。

她狠狠地咽了咽口水,眼睛里射出“渴望”的光芒。

王书诺不管三七二十一,直接动手将一块黄皮白肉塞进嘴里,嚼着嚼着,一股熟悉的感觉直冲味蕾,刺激早已干枯的泪腺,她想哭!

肖楚良正好从厨房端出两个味碟,看到王书诺正捏着一块鸡肉往嘴里填,腮帮子一鼓一鼓的,嘴里发出赞叹的“呜呜”声。

“坐下来吃吧,年纪不小了,怎么还跟偷吃的孩子那样,看你那满嘴油。”

“肖先生,你别忘了这是我家,说话不好听会被赶走的。”

肖楚良裂开嘴笑了笑,拿出一瓶啤酒和杯子,“你留下的五十元只能买这些东西,你凑合着吃。”

“那钱是给你的路费,不是菜钱,你别误会。

“等等,别开,啤酒留下,明天做啤酒鸭或啤酒鱼。”

王书诺像一阵风跑回卧室,很快便拿着一瓶酒走出来。

“好菜要配好酒,喝这个!”

肖楚良瞟了一眼那瓶酒,有些不可思议地说:“五粮液第六代,真是好酒,你竟然舍得?”

王书诺心里一阵冷笑:有什么舍不得的,反正是韦益城从家里偷拿来的,不喝才对不起自己。

“我们重生了,难道不应该庆祝一下。你的厨艺真是不错,都是我喜欢吃的。”

王书诺吃得又急又香,话都说不利索。

肖楚良见状,也不好再继续说什么,两人风卷残云般将饭菜吃得干干净净,那瓶五粮液也被干掉一大半。

吃饱喝足的王书诺坐在椅子上,伸长双腿,头歪靠在椅子边沿,又黑又长的直发,被编成松松垮垮的麻花辫,随意地垂下。

她抚摸着微微突出的小肚子,响亮地打了一个悠长的饱嗝,“从来没有吃得那么畅快过,太饱了。”

肖楚良一边收拾“残局”一边打趣她,“你就好像是被大山压了五百年的孙猴子。”

王书诺脸上的笑容慢慢消失。

谁说不是呢?上一世嫁入韦家后,整个人都失去了自由,吃什么、穿什么、买什么,怎么坐、怎么走,说什么话,什么时候说话,都不能随心所欲,时刻提防着被“婆婆”姜贵花挑出什么大毛病。

这辈子,我要为自己而活,而且要活得痛快!

想到这里,她坐直了身体,心里又开始盘算着接下来要做的事情。

“哐啷啷”,厨房里洗碗的声音打断了她的思绪。

王书诺有些头疼,觉得眼下最重要的事情是,先把这个男人弄走。

她给肖楚良倒了一杯热茶,两人便开始了一场严肃的“对话”。

“肖先生,饭也吃完了,你看天色也不早了,我也不好留你。”

“我身上没证件,也没钱,哪儿都不能去。”

“你可以找你同学或朋友,我可以给你打的钱。”

“我研究生毕业两个月了,同学们都已各奔东西,没有熟人在安城。”

王书诺满脸黑线:这个男人睁眼说瞎话呢,好歹在这个城市读了那么多年的书,当地的朋友竟然一个也没交到?

“目前最熟悉最亲近的就是你,我的老乡,王书诺。”

看对方一脸正经的样子,王书诺真想给他来一拳。

“你别乱攀亲,我跟你可不熟。”

“那我问你,今晚的家乡菜正不正宗?好不好吃,对不对你的胃口?”

王书诺微眯双眼,直直地看着他,脸上有些愠色。

“你趁我不在,乱翻乱看我的东西?!”

肖楚良连忙摆手,满脸无辜,“我没有,就是收拾东西的时候,无意中看到你的学生证,才知道你是我老乡。你是宁城的,我是宾市人,我们住得不远。”

哪里不远?宁城离宾市少说有三百多公里,王书诺有些无语。

“就算是老乡,我也不能留你在这里。孤男寡女同处一室,总是不好听。要不我借钱给你,你去外面找个小旅馆住吧。”

“干嘛要浪费这个钱。我就住几天,等我的东西到了,肯定会走。”

肖楚良跟王书诺说,他已经让家里人寄身份证和户口本过来,到时候就可以买票离开。

他再三保证,这些天不会白吃白住,每天会变着花样“伺候”她好吃好喝的,把房间打扫干净,让她住得舒服,吃得开心。

见王书诺有些动心,肖楚良决定拿出杀手锏。

“你放心,我不是坏人,要不然我怎么会不顾生命危险去救你呢?”

王书诺想到,肖楚良确实是因为冲到马路去救自己,才会跟着重生到二十年前的现在,再怎么样也不能对他太绝情。

“好吧,你想住就住吧。反正过两天,我也不住这里了。”

说着,王书诺从卧室里抱出一床被子和枕头,丢到客厅的沙发。

肖楚良接过她递过来的几套崭新的t恤、衬衫和牛仔裤。

“这是你男朋友的衣服?很不错,我穿合适吗?”

“这些衣服都是新的,他没穿过,如果你不嫌弃就拿走吧,反正走的时候都要丢掉的。”

王书诺刚上大学那会儿,有一次参加老乡会,看到一个男老乡穿着白衬衫、牛仔裤,觉得好看得不行,就省吃俭用给韦益城买了几套,可他看不上,所以一直挂在衣柜里吸灰尘。

“你什么时候走?到时候一起,山高路远的,大家可以相互照顾。”

那年,还没有动车高铁一说,从西北城市安城回到南方宁城,需要坐三十多个小时的火车。

“不知道,我还得去处理一些事情,所以还是各自走吧。”

王书诺说这句话时,眼睛里透着严肃和镇静,好像那个穿着盔甲,满身都是刺的人又回魂了。

这时,手机响了。

王书诺绷着脸接电话,轻轻地“喂”一声。

电话那头就传来一名年轻女孩“噼里啪啦”的说话声。

过了许久,王书诺才说了一句“好,我们明天见。”